邱桂香(1897年~1927年06月05日),女,汉族,湖南益阳人。出生于一个市民家庭。1926年夏加入农民协会,成为益阳县泉交河区第一个女农协会员。同年10月,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曾先后任中共泉交河区委委员,泉交河区女界联合会副会长、会长兼泉交河镇纠察队长。在积极发动全区妇女放脚剪发,废除包办婚姻,反对封建礼教,大力开展妇女解放运动的同时,还积极从事武装斗争,多次率领纠察队员斗争土豪劣绅和清剿反动团防武装。她曾经率领数十名女纠察队员以捕鱼为掩护,在本县烂泥湖截获反动团防局运送的-20多支,使纠察队名声大振。1927年长沙"马日事变"后,遭反动政府悬赏300大洋捉拿,仍毫不畏惧,坚持在当地进行武装斗争。同年6月4日不幸被捕,5日就义于泉交河镇。
荣誉简介
邱桂香(1939-1982) 女。平度人。北京市公安局教练。1953年11月代表华东参加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及竞赛大会, 获优秀奖。1957年6月参加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武术评奖观摩大会, 拳术、器械综合评为一等奖。1958年9月参加全国武术运动会,拳械综合评分,再获一等奖。
担任职务时间
项目
获奖情况
1950年
青岛市第一届民族形式体育大会
武术表演优秀奖
1952年
山东省民族形式体育大会
个人短器械刀术剑术项目优秀奖
1952年
山东省民族形式体育大会
获流星锤、哨子棍表演优秀奖(与其父邱宝山对练)
1952年
华东区第一届民族形式体育大会
优秀奖
1953年11月
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及竞赛大会
优秀奖
1957年6月
全国武术评奖观摩大会
拳术、器械综合评为一等奖
1958年9月
全国武术运动会
拳械综合评分获一等奖